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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

更新时间:2024-10-21 关注:13


国家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1.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并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

  2. 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推动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

  3.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针对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由国家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养老服务 。

  4.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

  5. 推进医养结合:通过“养办医”、“医办养”、医养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医养康养相融合,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

  6. 加强照护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完善收入分配、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政策,增强职业吸引力,扩大养老护理员稳定来源 。

  7. 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将失能老年人照护相关制度纳入养老服务立法,加强救助供养、福利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强化土地、设施、人员、资金、财税等方面支持政策 。

  8. 中央财政支持:民政部、财政部决定于2023年起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 。

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必要的照护和支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